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遵循会计准则的声明。
(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
(4)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一步说明。
(7)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此外,企业还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报出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
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内容
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不符合会计假设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说明等。
广告
X 关闭
广告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