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流县基层动物检疫协检员管理办法》(清政办〔2023〕21号)文件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办公室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相关资料图)
监督电话:0598—5322140(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办公室)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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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拟聘用人选名单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2023年5月8日
原标题: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拟聘用人选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fjql.gov.cn/zwgk/gggs/202305/t20230508_1901908.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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