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山市小学入学新规定
(资料图)
2023年4月,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意见》,2023年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19日9时至6月1日24时。
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陆“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志愿填报、信息审核、录取、入学注册、补录等工作。
6月下旬全市统一实施电脑随机摇号。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公办学校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 户籍所在镇街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三) 户籍所在镇街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 本市户籍跨镇街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跨镇街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 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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