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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6月9日消息(记者苏靓 通讯员王槐文)6月8日下午,乐东县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守护乐东生态环境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工作情况,以及相关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乐东检察院供图
该院副检察长黄瑞介绍,2021年来,乐东检察院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3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58.9%,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7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66件,整改率达90.4%。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成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一支重要的新生力量,取得明显成效。
2018年3月,乐东县委、县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县各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公益诉讼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支持。
据介绍,乐东检察院依法督促整治昌化江乐东流域非法捕捞,清理乐东县 “三无”,全面限期自行拆解非法捕鱼电鱼设备,持续加大对昌化江乐东流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针对海岸的环境污染、非法建筑和侵占生态保护红线区等问题,该院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废弃渔船、清理垃圾、拆除违规建筑,推动在佛罗林场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计划修复海防林地1338亩。
此外,乐东县检察院持续深化“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设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办案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同时,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治水、护水、养水,合力推进“六水共治”工作,乐东县内主要河流湖库优良率保持90%以上,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
在重大公益损害问题方面,乐东检察院敢于“亮剑”出鞘。据悉,乐东县马鞍岭矿山大规模破坏性开采,破坏面积约1000亩,矿山生态环境和资源长期遭受严重破坏。得到线索后,乐东县检察院向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经督促,行政机关通过采取“场地整治+边坡地灾治理+客土喷播+植被恢复”综合治理措施,投入治理修复资金共计6194.62万元,用于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马鞍岭矿山得到良好修复。
下一步,乐东县检察院将积极落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要求,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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