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总数由 440,588,523 股变为 440,595,431 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未发生其他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截至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及李
齐花、陆国初出具的有关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如下:
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质押或以
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质押或以任何
其他方式处分;所持华兴欧立通已实缴 66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取得的华兴源创的
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质押或以任
何其他方式处分;
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对应
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出具盈利专项审核意见(盈
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日不晚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之日或者有关盈利补偿实施完
毕之日(以二者较晚发生之日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前述锁定期间内,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取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前述限制;
润数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并应当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对标的资产对应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出具
盈利专项审核意见(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日不晚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根据
盈利专项审核意见的结果计算确定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和承诺利润数之间的差异,
若补偿期满标的公司实际利润数小于承诺数,则交易对方应当实施业绩补偿,补
偿实施完毕后,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方可解锁。
根据公司 2023 年 5 月 1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超额业
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3-026),公司已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 2019 年度至 2022 年度财务报
表进行审计,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为 61,498.89 万元,大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41,900.00 万元,交易对方业绩承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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