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购进商品,“库存商品”总账按进价记账,明细账按实物负责人分户设 置,只记进价,不计数量,不开设“商品进销差价”:
借:在途物资或库存商品(进价) 贷:银行存款等
(二) 销货时,按销货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三) 商品价格变动等级变化和一般损耗,不作财务处理。但发生的事故损失, 按查明的原因处理。根据不同情况,若作为企业损失时,应列入“营业外支出”账户,若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时,则列入“其他应收款”账户。
(四)月末,通过实地盘点,用最后一次进价计算库存商品金额,倒挤出销货成本,一次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进价金额核算法的特点
①建立实物负责制,库存商品明细账都按实物负责人分户。
②库存商品的总账和明细账都按商品进价记账,只记进价金额,不记数量。
③商品销售后按实收销货款登记销售收入,平时不计算结转商品销售成本,也不注销库存商品。
④对于商品的升溢、损耗和所发生的价格变动,平时不作账务处理。
⑤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商品,期末按盘存商品的数量乘最后一次进货单价或原进价求出期末结存商品金额,再用“以存记销”的方法倒计出商品销售成本并据以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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