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报送资料:申报单位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后,缴费申报工作完成。
五、缴费基数核对
7月份启用新基数后,网上申报单位可进入“单位查询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点击“当月缴费基数查询”下载本单位新一年度缴费基数,如有误差可至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修改。
1、单位或个人携带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退费:
2、地税办税服务厅柜台初审,打印《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审批表》、《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退参保单位或个人作受理凭证;
3、地税部门进行退费查实,并由劳动部门审核待遇发放情况;
4、办理退款。
扩展资料
社保退费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保费退费个人险种明细表一式二份;
3、缴款书、首次打印的银行缴费单、银行存折或转账完税凭证(选择其一,需提供原件)。(对注销或非正常户内的个人申请退还个人部分的,如缴费个人无法提供原件,可由缴费个人在退费书面申请中说明及作出“不重复申请退费”的保证。);
4、单位退费账户开户证明的复印件;个人退费(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法人)账户存折(或借记卡);
5、个体工商户退费提供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缴费单位(个人)书面申请;
7、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盖指模的授委托书。除外上述的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退费,还需要根据各自情况提供以下材料:单位需提供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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