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股权投资中,交易费用通常不会计入成本,而是作为当期损益中的费用进行处理。这是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是持有股票并获得长期的投资回报,而不是进行频繁的交易。因此,交易费用不应该被视为投资成本的一部分。 如果将交易费用计入成本,会导致投资成本的高估,从而影响投资回报率的计算。此外,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期较长,交易费用对于整个投资期间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将其作为当期损益中的费用进行处理更为合适。
交易费用什么时候计入入账价值
1、交易费用包括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企业购入金融资产,应该按照公允价值即交易价格进行计量。
3、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4、2、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间接费用)不计入长投成本,股票溢价发行的,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抵扣;股票发行没有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支付发行费用的部分,应将不足支付的发行费用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5、3、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生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6、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投资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审计费及评估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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