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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网报道了市民刘女士等人到我市一游泳馆游泳,放在储物柜里的6部手机被盗。记者从洛龙公安分局获悉,办案民警已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
民警带张某(左)指认现场
日前,本网报道了市民刘女士等人到我市一游泳馆游泳,放在储物柜里的6部手机被盗(>>>手机放在储物柜被盗 能否向游泳馆索赔)。记者从洛龙公安分局获悉,办案民警已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
7月22日下午,刘女士到洛龙区一家游泳馆游泳,到更衣室取手机时发现,放在储物柜里的苹果手机不见了,遂拨打110报警。洛龙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一中队民警赵志刚说,他们到达现场询问得知,共有4个柜子里的6部苹果手机被盗,价值数万元。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游泳馆大厅等处的监控,很快锁定一名中年女子。该女子身穿绿色短袖,于当日中午进入游泳馆,在里面待了3个多小时,其间一直在女更衣室和大厅之间徘徊,形迹可疑,随后乘坐一辆出租车离开。“我们联系到那辆出租车司机,得知该女子在孟津区一高速路口,换乘开往郑州的大巴车。”赵志刚说。
与此同时,办案民警根据该女子的体貌特征,经大数据分析研判确认,此人姓张,三门峡人,有盗窃前科。张某前两次盗窃均是到游泳馆或洗浴中心的女更衣室作案,上次因盗窃被判刑6年,今年5月刚刑满释放。
为尽快抓获张某,7月22日晚,洛龙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一中队队长陈兴隆带队赶赴郑州。第二天下午,他和同事在中原区某酒店将张某抓获,并在其房间内查扣5部苹果手机。据张某交代,她专偷苹果手机,利用螺丝刀撬柜实施作案,在洛阳得手后,立即将6部手机进行了销赃,民警查扣的5部手机是其在郑州盗窃的,尚未来得及出手。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
办案民警提醒市民,到游泳馆、洗浴中心等公共场所,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同时注意财不外露,避免被不法分子盯上。(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魏巍 通讯员 方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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