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习记者 王雅雯
(资料图)
酒店民宿价格普遍上涨、景区服务频遭消费者吐槽……在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消费者在享受“诗和远方”浪漫的同时,也深切感受到旅游服务质量对于“痛快玩、好好玩”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旅游市场的全面恢复,解决旅游服务质量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不仅成为消费者之盼,也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和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价格还要“涨之有道”
“五一”假期,旅游达人陈先生印象最深的是涨到离谱的酒店价格。“几乎所有城市的住宿价格都在大幅上涨,在上海、成都、西双版纳、西安、杭州等热门旅游城市,有些酒店的价格上调了5倍。”他说。
记者查询各大旅游平台发现,假期住宿价格很多都翻了2~3倍,有的更甚。比如,北京的一间中档酒店,平时价格是500~800元/晚,但“五一”假期达到1000~1500元/晚。除了酒店,旅游景点周边的民宿也是游客热衷的住宿地。同样以北京为例,两人间民宿平时的价格是300~600元,“五一”假期,价格直线飙升至千元以上,甚至有民宿的价格比平时高四五倍。某在线旅游平台的统计数据显示,以今年4月29日至5月3日计算,热门旅游城市中,绝大多数城市的酒店平均支付价格超过2019年同期,其中北京、天津、杭州、武汉、上海、济南等地酒店平均支付价格超过25%。
为避免“五一”期间房价“水涨船高”,不少游客选择提前半个月甚至1个月预定酒店、民宿,但记者发现,部分酒店、民宿为了涨价,毁约现象频出,理由千奇百怪。各个平台也有不少网友爆料自己遭遇的毁约理由,搞装修、民宿倒闭、换老板,为了达到毁约目的,商家招数多多。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梦认为,毁约行为是不诚信的经营行为,旅客可以依照《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民宿按照原约定继续履行,拒不履行的,可以主张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住宿费用,并支付另行订房的差价等损失。
根据《价格法》第六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因此,一般来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酒店、餐饮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在节假日期间因订单激增、供不应求,导致价格在符合市场规律的情况下上涨,只要明码标价,就不构成违法。
“虽然明码标价,不构成违法,但是,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张梦说,“如果民宿为谋取不当利益存在虚构解约理由、虚构价格,构成对旅客欺诈的,旅客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主张惩罚性赔偿。同时,民宿违约若属于《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五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依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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