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3月23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同时印发了《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下称《方案》)。
来看《方案》的部分要点:
(资料图)
1、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
2、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电能替代,加强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000061)加工、农业大棚等农业生产加工领域电气化改造,加快提升农村地区炊事、取暖等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
3、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鼓励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推广家用新能源电动汽车,保障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4、加大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投入,强化网架结构,推进装备升级和配电自动化应用,加强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管理,健全故障快速抢修复电机制,推进城乡服务融合和均等化,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
5、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融合共建。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自愿组织优选不超过1个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好、开发潜力大、用能需求明确、地方政府及农民积极性高,特别是现有支持政策完备、支持力度较大的县域,申报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组织试点地区按《方案》总体要求,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能源资源条件,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编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实施方案。2023年5月底前,向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报送实施方案。
推动农村能源革命
《方案》提出,目标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
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广泛发展,就地消纳能力明显提升,新型电力系统配电网建设成效显著,非电利用多元化、成规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试点县平原地区实现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基本清零,其它区域试点县制订平原地区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清零规划并有序组织实施。以可再生能源产业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基本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安全可靠的农村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
为此,《方案》部署规划了四项重点任务:推动农村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可再生能源多元供能体系;推动农村能源消费革命,实现县域清洁高效用能;推动农村能源技术革命,提升农村智慧用能水平;推动农村能源体制革命,提升清洁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广告
X 关闭
广告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