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王书领 通讯员 付加才) 4月24日,郑州市中院对外通报了2022年郑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2022年,郑州法院共受理各类知产案件5004件,审结4869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25件,民事案件4741件,行政案件3件。郑州知识产权法庭荣立集体三等功。
审结刑事案件125件,对涉及食品、药品、母婴用品、种子、化肥、文化市场等领域中,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生命健康、文化市场安全相关的犯罪,依法从重判处刑罚,切实保护民生安全。如郑州市某印务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一案,判处被告人5年有期徒刑及罚金,该案被评为2022年度河南法院打击侵权假冒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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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查犯罪行为非法所得,并依法予以没收。严格审查犯罪行为非法经营数额,从严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能力。共没收非法所得470余万元,判处罚金3900余万元。如被告人宋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判处其罚金174万余元,追缴违法所得180余万元。
对适用缓刑和部分实刑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禁止令,从行为上对其从事市场经营活动予以严格限制,共对27人适用了禁止令。
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审结涉及石化、汽配、冶炼、通讯等领域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1245件、技术合同纠纷案件115件、商业秘密案件8件,为创新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让创新创业者坚定信心,提升社会创新活力。如郑州某材料有限公司诉宋某某专利权纠纷案,依法保护职务发明主体合法权利,获得2022年度全国法院案例分析优秀奖。
办理大量涉及民生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审结侵害“宇通”“双汇”等一批知名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349件,对恶意侵权的行为从严进行判赔,制裁傍名牌、蹭知名度的不正当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力地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如河南某投资公司诉南京某食品公司、连云港某食品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与河南某投资公司具有一定影响的“双汇王中王”火腿肠近似的包装装潢,赔偿河南某投资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69万元。
近年来,因疫情及洪涝灾害原因,包含餐饮服务、教育培训、美容保健在内的多个行业的正常经营受到很大影响,引发诸多诉讼案件,涉及知识产权因素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增长迅猛。针对此类群体性诉讼,法院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对部分没有调解基础的案件依法进行判决,审结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64件,及时定纷止争,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因素对实体经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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