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公司并入后仍以原控股股东下属企业自居,累计为华原股份贡献销售额超千万元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关注华原股份的另一子公司。2022年3月31日,华原股份取得南昌鑫晨的实际控制权,同日将南昌鑫晨并入合并报表范围。奇怪的是,南昌鑫晨在此后发布的公开信息,却并未认定华原股份为控股股东,而是仍以原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的身份“自居”,令人费解。
4.1 南昌鑫晨的原控股股东为江铃集团,2022年3月被纳入华原股份合并范围
据招股书,南昌鑫晨系华原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30日。其主营业务为小型柴油发动机零部件、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等,系华原股份业务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股书显示,南昌鑫晨原系子公司深圳华盛过滤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过滤”)的联营企业,华盛过滤原持有南昌鑫晨37.625%股权。2022年2月23日,华盛过滤与南昌江铃拖拉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江铃”)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南昌江铃将其持有的南昌鑫晨13.375%股权转让给华盛过滤,转让后华盛过滤持有南昌鑫晨51%股权。
2022年3月31日,南昌鑫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成为华原股份控股孙公司。2022年6月8日,华盛过滤将所持南昌鑫晨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华原股份,南昌鑫晨成为华原股份控股子公司。
同日,华原股份将南昌鑫晨纳入合并范围。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南昌江铃成立于2002年5月29日,成立以来,第一大股东均为江铃集团。
也就是说,在纳入华原股份合并范围之前,南昌鑫晨的原控股股东为江铃集团。
值得一提的是,从早期参股到上市前夕合并报表,南昌鑫晨均系华原股份的客户。
4.2 2019-2022年,华原股份向南昌鑫晨累计销售额超千万元
据招股书以及2023年3月招股书“关联交易”部分,2019-2022年,华原股份与南昌鑫晨存在关联销售,销售产品为滤清器,交易发生额为178.65万元、348.47万元、523.1万元、92.35万元。
经测算,2019-2022年,华原股份向南昌鑫晨累计销售额为1,142.57万元。
而华原股份参股并收购南昌鑫晨,或意在借南昌鑫晨“打通”进入江铃集团供应链的渠道。
4.3 华原股份参股并收购南昌鑫晨,意在扩大华原股份产品在江铃集团体系的份额
据首轮问询回复,北交所要求华原股份说明前期,华盛过滤参股南昌鑫晨的具体背景及经营考虑,本次收购南昌鑫晨的具体考虑及合理性。
2012年华盛过滤收购华盛企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发展”)的经营性资产前,华盛发展已持有南昌江铃华盛滤清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华盛”)36%的股权。华盛过滤收购华盛发展的经营性资产后,华盛过滤成为江铃华盛的股东,持有江铃华盛36%的股权,江铃华盛的第一大股东为南昌江铃拖拉机有限公司。
广告
X 关闭
广告
X 关闭